明洪武元年 (1368) 改泉州路为府,属福建省。治所在晋江县 (今福建泉州市)。辖境相当今福建晋江流域、澎湖列岛及厦门、同安、金门、德化等市县地。清辖境缩小,永春、德化二县割出,置永春直隶州; 澎湖
北宋置,属番禺县。在今广东广州市东猎德村。
元置,即今广东增城县西乌石。明改为驿。
即今河北鹿泉市东南铜冶镇。明嘉靖《获鹿县志》卷2:同冶集“在城南三十里”。
北宋置,属寿春县。即今安徽定远县西北炉桥镇。《元丰九域志》 卷5: 寿州寿春县有南炉镇。
即今广东普宁市东北洪阳镇。《明史·地理志》 普宁县: “万历十 (三) 年移治黄坑,以洋乌、水二都还潮阳。”即今广东省普宁市北洪阳。明万历十三年(1585年)置普宁县治
即泗水。别名清水。《宋书·沈攸之传》:泰始三年 (467),宋明帝遣沈攸之图淮北,“攸之以清泗既干,粮运不继,固执以为非宜,往反者七”。即此。
1942年改安化管理局置,属广东省。治所在吉田(今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以在连县之南而得名。1940年迁三江镇(今连南瑶族自治县)。1953年改设连南瑶族自治区。1955年改为连南瑶族自治县。旧县
元置,即今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南花江镇。明洪武十九年 (1386) 改置慕役长官司。元置,即今贵州省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南花江镇。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置慕役长官司于此。
即今山西汾阳县北之禹门河。源出县西北张家堡西,东南流入文峪河。《方舆纪要》 卷42汾阳县: 禹门河在 “城西十里。西山诸溪之水会流于此,谓之河口,伏流潜注,东入于文湖。相传禹导洪水至此,因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