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头著可长官司
明洪武七年(1374)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南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平头乡。永乐十二年(1414)属乌罗府。正统三年(1438)改属铜仁府。清嘉庆二年(1797)改属松桃厅。
明洪武七年(1374年)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属铜仁府。清因之,属松桃厅。后废。
明洪武七年(1374)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南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平头乡。永乐十二年(1414)属乌罗府。正统三年(1438)改属铜仁府。清嘉庆二年(1797)改属松桃厅。
明洪武七年(1374年)改平头著可通达等处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西南。属铜仁府。清因之,属松桃厅。后废。
元至元十五年 (1278) 改静江府置,属湖广行省。治所在临桂县 (今广西桂林市)。辖境相当今广西龙胜、兴安以南,鹿寨、荔浦以北,洛清江、漓江流域。明洪武元年 (1368) 改为静江府。元至元十五年(
在今河北遵化市马兰峪西清东陵中孝陵东一里。是顺治帝孝惠皇后及诸妃的陵寝。
元至元十五年 (1278) 改福建路置,治福州 (今福建福州市)。辖境相当今福建省。二十二年 (1285) 并入江浙行省。至正十六年(1356) 复置,二十六年 (1366) 废。明洪武二年 (136
隋开皇十六年 (596) 改武垣县置,为瀛州治。治所即今河北河间市。大业初为河间郡治。唐复为瀛州治。北宋为河间府治。元为河间路治。明为河间府治。民国初属直隶津海道。1928年直属河北省。古旧县名。隋开
在今河北饶阳县东北四十五里。《后汉书·冯异传》:更始二年(24),“光武自蓟东南驰,晨夜草舍,至饶阳无蒌亭。时天寒烈,众皆饥疲,异上豆粥。明旦,光武谓诸将曰:‘昨得公孙豆,饥寒俱解’”。即此。
即比川州。治所在今四川汉源或石棉、甘洛县境。
亦名三水河。即今陕西旬邑县东南马栏河、三水河。《清一统志·邠州》:邠水“在三水县南。源出鄜州宜君县竞窝山,西南流径县城南,又西南流四十里入泾水。 一名师水。又名三水河。灌溉所资也”。
在今湖北云梦县城西郊汉丹铁路两侧。1975—1978年陆续发掘战国末年至西汉初期小型土坑木椁墓四十七座。7号墓为秦昭王五十一年(前256) 墓葬,11号墓为秦始皇三十年 (前217)墓葬。出土秦代法律
在今湖南岳阳市东北。《宋书·文帝纪》:元嘉三年 (426),“到彦之、檀道济大破谢晦于隐矶”。即此。即“隐圻”。
古地名。故地或以为在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西岸实武牙一带,或以为在实武牙东南沿海之沙沙谷,尚无定论。清谢清高《海录》有专条记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