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三巴校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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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院宣徽

    官署名,又称宣徽南院,辽太宗会同元年(公元938年)置,掌南院御前袛应(供奉)之事。辽国的宣徽,视汉官之工部。其官有:南院宣徽使、南院宣徽副使、知南院宣徽事、同知南院宣徽事。见《辽史·百官志一》。

  • 太学博士祭酒

    官名。三国魏改汉五经博士为太学博士,以博士中聪明有威望者为祭酒,秩六百石,第五品,掌国子学,仍为太常属官。晋与南北朝沿置,至隋唐以国子监领太学,国子监有祭酒,太学博士祭酒遂废。

  • 警务司郎中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 断官

    即“详断官”。

  • 四库照磨兼架阁库管勾

    官名。元置,属户部。至元二十八年(公元1291年),以户部万亿宝源、万亿广源、万亿绮源、万亿赋源四库钱币事繁,置四库照磨兼架阁库管勾一人,主管四库文书,照刷卷宗及收藏簿籍等事。

  • 浑邪王

    西汉时匈奴王名。《汉书·卫青霍去病传》:“执浑邪王子及相国、都尉。”

  • 存记

    选官制度。清朝官员欲得实缺,需经保举,并于吏部登记,称“存记”,以按班选补。

  • 团甲

    唐铨选之制,在吏兵二部唱名注官完毕,须将所拟之官以类相从,编为甲历,称为“团甲”,送呈尚书都省审覆。《册府元龟·铨选部·谬滥》记太和二年(公元828年)闰三月,尚书左丞韦弘景曾以“吏部注拟不公,选〔人

  • 太史曹

    官署名。隋朝秘书省所领官署,置令、丞各二员,司历二员、监候四员,另有历、天文、漏刻、视祲博士; 炀帝大业三年 (607) 改名太史局。参见“太史局”。

  • 都督二十六军

    武官名。三国魏建国前置, 掌征伐。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曹操征孙权时以夏侯惇为之。不常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