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使推判官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官署名。清末新设中央机构之一。宣统三年 (1911) 改礼部设。掌朝廷、坛、庙、陵寝的礼乐及用品制造与典守事宜。置掌院大学士、副掌院学士各一人,学士、直学士各八人,并厅长、署长、佥事等。下设总务厅、礼
参见“十忠将军”。官名。将军名号,梁设此将军。见《隋书·百官上》。
官署名。① 西晋惠帝所置尚书省六曹之一,设尚书为长官。旋省并左民曹。北魏太武帝始光元年(424)复分置,掌户籍及工官事务。② 西晋分民曹置,为尚书省郎曹之一。东晋省并左民曹。北魏复分置,初属右民尚书,
1、官署,官员的办公处。如东汉的黄门署、画室署、玉堂署、丙署、中宫署等。见《后汉书·百官三·少府、百官四·太仆》。2、摄官,即代理、暂任某官;或征辟授官。如署、署理、兼署等。《后汉书·范滂传》:“太守
杂任职名。唐制于太常寺两京郊社署置二人,掌祭祀时酌罍水以洗爵。
官名。清朝称科举考试中进行复核考卷官员。详“磨勘”。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户部仓部司,掌仓库、场务之事。
逃亡的臣。《汉书·匈奴传》:“受其逋逃之臣。”
南北朝官职制度。亦称行某州或某府事,还有行某戍或某州军事等。指以他官代行某官职权。南朝多以较低官阶代行较高官职,如以长史、司马、太守代行刺史职权等。由于当时多以年幼皇子为将军、刺史出镇诸州,以其长史为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分属度支司,掌赏赐衣物钱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