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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杨尹

官名。东晋元帝太兴元年 (318)改丹杨内史置。为京城所在郡府长官。掌京城行政诸务并诏狱,一度掌少府职事,地位颇重要。亦称“京尹”。《晋书·温峤传》言其“辇毂喉舌,宜得文武兼能”。秩中二千石。南朝沿置。南齐位次九卿,陈五品、秩中二千石。属官有丞、诏狱正等。一作“丹阳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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