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官制度。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
①帝王近侍之臣,或称中官。汉朝亦指宦官。北魏道武帝天赐二年 (405) 置员二人,比侍中、常侍、迭直左右。②后宫女官。《国语· 周语中》:“内官不过九御。”高诱注:“五御,九嫔也。”历代后宫女官统称内
官名。唐置,掌群牧孳课之事,属太仆寺。唐制,凡养马一千匹以上不足三千匹者为下监,置监一人,副监一人,丞一人;所属有主簿一人。
官名。金朝宫师府置,掌东宫门卫禁钥,正六品。
官名。清末陆军各镇监狱副长官。光绪三十四年 (1908) 设。每监一人,五、六品不等,以正军校或副军校充。承监长经理监狱庶务,并随同检查所属应办事宜。
官名。见“司士中大夫”。
官名。唐高宗时因避讳改治礼郎置,员四人,从九品上,掌朝会、祭祀时君臣版位之次及赞导跪拜之仪,隶太常寺。宋初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85) 改制,复为太常寺从八品职事官。掌奉币帛授祭祀初献官,
官名。战国楚置。曾侯乙墓出土竹简文字中有此官名。
官名,属五威将,掌佐五威将班符命于天下。详《五威前帅》条。
职衔名义。加此者得参与评议论决尚书政事,为机密要职。以同时加予数人,故称“分”。西汉武帝时以左右曹、诸吏分平尚书奏事,三国吴列为职衔。参见“平尚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