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等侍卫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武职正四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 定制: 每旗五十人,共一百五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二、三名者得授此职。康熙三十七年 (1698) 增宗室侍卫,雍正七年,定宗室二等侍卫十八人,每旗六人。
官名,即二等侍卫官,清置,掌护卫皇帝和宫廷宿卫。雍正以前由前三旗子弟担任,从雍正开始改由武进士一甲第二、三名授此职。
官名。清朝侍卫中之第二等,武职正四品。由上三旗子弟中才武出众者充任。掌宫廷宿卫及随扈皇帝之事。顺治元年 (1644) 定制: 每旗五十人,共一百五十人。雍正五年 (1727) 始定,武进士一甲二、三名者得授此职。康熙三十七年 (1698) 增宗室侍卫,雍正七年,定宗室二等侍卫十八人,每旗六人。
官名,即二等侍卫官,清置,掌护卫皇帝和宫廷宿卫。雍正以前由前三旗子弟担任,从雍正开始改由武进士一甲第二、三名授此职。
官署名。元朝侍卫亲军机构之一,简称忠翊卫。仁宗延祐七年(1320)六月,由中都威卫使司改置。统红城、马邑、大同等地屯田侍卫军人。秩正三品。置都指挥使三员,副都指挥使、佥事各二员。下设行军千户所十翼,弩
将军名号。新莽末更始政权置,时有柱天大将军李通,见《后汉书·刘玄传》。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后汉书·刘玄刘盆子列传》:“柱天大将军李通为西平王。”《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列传》:“尤、茂弃军走,
官名。金代中都的行政长官,兼领本路兵马都总管府事。佐官有同知、少尹各一人;所属有总管判官、府判各一人,推官二人;又有知事、都孔目官及知法。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各种符节。《周礼·地官》:“掌节,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二人,徒二十人”,“掌守邦节而辨其用,以辅王命”,“凡通达于天下者必有节,以传辅之;无
见“甘肃行省”。
参见“法部左侍郎”。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川衡置,掌巡察川泽,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下设川衡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司长官(一说在其上曾设中大夫,此职为次官),员一人,掌各种谷物的贮存、加工、使用和借贷,下设小司仓上士以佐其职。领舍人上士、司禄上士、神仓中士、黍仓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洪武十年(1377)置神宫内使监,设令,正五品,丞,从五品,司香奉御,正七品,典簿,从九品。十七年改神宫监,改令一人,正七品,丞一人,从七品,奉御一人,正八品。后再改置
官署名。① 明清户部诸司所属之办事机构。掌理所属省府州县地理、人物、图志、古今沿革、山川险易、土地肥瘠宽狭、户口物产多寡登耗之数。明洪武二十三年 (1390) 置。宣德十年 (1435) 隶户部十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