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郎左选
官署名。简称侍左。北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改流内铨置,掌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铨注之事。凡初仕而未应参部者,皆试而后选。若应格,则具岁月历任功罪及所举官员数,同郎官引见于便殿,禀奏改官。设吏部侍郎领左选一员。若差他官兼摄,则称左选侍郎,后又称侍左侍郎。另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后改称侍左郎中、侍左员外郎。南宋时,掌承直郎以下拟注州官判司、诸县令佐、监当及磨勘功过之事。
宋代吏部四选之一,见“吏部四选”。
官署名。简称侍左。北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改流内铨置,掌自初仕至幕职州县官铨注之事。凡初仕而未应参部者,皆试而后选。若应格,则具岁月历任功罪及所举官员数,同郎官引见于便殿,禀奏改官。设吏部侍郎领左选一员。若差他官兼摄,则称左选侍郎,后又称侍左侍郎。另设郎中、员外郎各一员,后改称侍左郎中、侍左员外郎。南宋时,掌承直郎以下拟注州官判司、诸县令佐、监当及磨勘功过之事。
宋代吏部四选之一,见“吏部四选”。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符元年(1098)置。先是元祐元年(1086)曾置诉理所,申理神宗时命官获罪案件。至是,御史中丞安惇以为当时收恩私室、归怨先朝,建议重新看详,依原断施行,遂置此局。元祐申雪者八十三家
官名。清末法部职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左、右各一人,正四品,简任。掌总核参议厅事务,并审议各司重要事件。
官署名。① 清末陆军部军学司所属七科之一。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宣统三年(1911)改隶军学处。掌陆军各学堂教育章程之厘定,教科书之审定,经费、房舍、图书、器械之管理,学生之招收、考试、毕业、出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机构。掌理狱卒,稽核南、北二所收禁人犯,发放囚衣、囚粮、药物等。设主事,满、汉各一人; 司狱,满四人、汉军、汉人各二人; 经承二人。另有太医院所派之医士二人隶厅轮值。光绪三十二年(
官名。春秋时宋国置。侍御太子的宦官之长。《左传·襄公二十六年》:“(宋平公)太子痤美而很,合左师畏而恶之。寺人惠墙伊戾为太子内师而无宠。”
官署名。辽北面军官。辖凤军。设详稳等职。
机关中分设的办事单位。北洋政府时始置,如北洋政府国务院秘书厅分三课办事,其地位相当于科。但也有的课为科的下属单位的。课的主官为课长。参见“科”。
官名。唐朝始置。中宗景龙二年(708) 于修文馆(弘文馆)置,员四人,以象征四时,后员额稍减。以能文之士为之。玄宗天宝二年(743) 于崇玄馆置一人,肃宗至德二载 (757)于集贤院置。德宗贞元四年
南朝中军与北朝中兵的别称。晋与南朝宋时称朝廷禁省为台,因称宿卫京师的中军为台军。北魏时亦称中兵为台军(见《魏书·皮豹子传》),以与戍兵、诸州兵相对称。
官名。隋朝太常、鸿胪二寺皆置。唐朝因置,隶门下省、太常寺,各十二员、十六员,掌赞唱,为行事之节,分番上下,太凡祭祀、朝会,掌承传。太子左春坊亦置四员。宋朝太常寺沿置,正名赞者七员,守阙赞者七员、私名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