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工事务局
官署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十四日对德、奥宣战,并着手召募和派遣大批华工赴欧,九月间成立侨工事务局,掌理侨工的召募和保护事项,设局长一人,委员六人,由国务总理在外交、内务、农商各部官员中选派。战争结束后本局裁撤。
官署名。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北洋政府于民国六年(公元1917年)八月十四日对德、奥宣战,并着手召募和派遣大批华工赴欧,九月间成立侨工事务局,掌理侨工的召募和保护事项,设局长一人,委员六人,由国务总理在外交、内务、农商各部官员中选派。战争结束后本局裁撤。
官名。见“匠师中大夫”。
辽朝北面官类名。辽宫帐禁卫、近侍及宫内侍候等事,以犯罪籍没者充任,内族、外戚、世官之家因罪籍没者称著帐郎君,其他人犯罪籍没者称著帐户,管理这些人户的机构,统称著帐官,主要为著帐郎君院和著帐户司。
武官名。南朝置,见“侠毂队主”。
官署名。《辽史·百官志二》记辽有五冶,属北面冶官,设五冶太师以主之。其余未详。
官署名。辽太宗会同二年 (939)置。设大都督等职。官署名。辽太宗会同二年置,属南面京官。遏鲁伯等曾任此职,掌东都关防事务。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港务局条例》规定,设于各军港(冠以地名),主要职掌如下:一、监理区内海面;二、舰艇进出船坞;三、港内舰艇停泊;四、检查港内
地方官州牧、太守与县令、长的任用,有时对其任用多有条格作具体限制。如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以至北周, 则有六条之制,凡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参见“六条课太守县令法”。
官名。春秋战国置。管理闾里政务的长官。相当于里宰。《礼记·杂记下》: “夫若无族矣,则前后家,东西家。无有,则里尹主之。”郑玄注:“里尹,闾胥里宰之属。”乡官,也称里吏、里正、里长、里君,掌一里之政。
官名。唐肃宗以后置,为观察使属官,奏请有出身人及六品以下正员官充任。五代沿置。宋初观察州置,掌助理郡政,选士人充任。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从八品。徽宗崇宁二年(1103)重定选人阶官
官名。① 西晋武帝初置,为王国之属官,其职掌不详。南朝宋沿置。②掌放牧之官吏。《史记·货殖列传》: “乌氏倮畜牧,及众,斥卖”,“秦始皇帝令倮比封君,以时与列臣朝请”,“夫倮鄙人牧长”。唐朝置,为牧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