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道监察御史
清朝都察院监察御史之统称。清制,监察御史分隶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五道,故名。设置、职掌分见各道监察御史。
清朝都察院设十五道监察御史,掌纠察违失。十五道为:江南道、山东道、京畿道、河南道、浙江道,山西道、陕西道、湖广道、江西道、福建道、广东道、广西道、四川道、云南道、贵州道。每道满汉各一人,从五品。见《历代职官表·第十五表·都察院》,参看《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清朝都察院监察御史之统称。清制,监察御史分隶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广、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江南、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五道,故名。设置、职掌分见各道监察御史。
清朝都察院设十五道监察御史,掌纠察违失。十五道为:江南道、山东道、京畿道、河南道、浙江道,山西道、陕西道、湖广道、江西道、福建道、广东道、广西道、四川道、云南道、贵州道。每道满汉各一人,从五品。见《历代职官表·第十五表·都察院》,参看《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
官名。东汉献帝建安(196—220)中孙权置。领兵。《三国志·黄盖传》: “拜武锋中郎将,武陵蛮夷反乱,攻守城邑,乃以盖领太守。”官名,三国吴置,掌征伐。《三国志·吴书·黄盖传》:“建安中,随周瑜拒曹
官署名。宋哲宗元祐元年 (1086) 置,隶户部,职同刑部之比部。三年,以其事归比部。
① 官署名。唐朝京都园苑监之一,掌苑内宫馆、园池,与种莳、蕃养六畜之事,置监、副监各一员,丞二员; 高宗显庆二年(657)改名东都苑南面监。②官名。唐朝京都园苑明德宫长官,置一员,从六品下。高宗显庆二
官名。户部仓部司次官。隋文帝开皇六年(586)始置,司本曹籍帐,侍郎缺则代理曹事。炀帝省,寻置承务郎,其职相同。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复旧,员一人,从六品上。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庾员外郎、司储
官名。宋徽宗政和六年(1116)置,为从七品武阶官。武阶官名。宋政和六年(公元1116年)置,秩从七品。
官名,汉置,为郡佐吏,位在奏曹掾下,为奏曹副长官,但无固定职事。参看“奏曹”“奏曹掾”条。
汉朝将军名号。武帝时以归义越侯严为之。戈船,或以为于船下安装戈戟以御蛟龙水虫之害。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流外八班中的第五班。代旧扬威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未见。杂号将军名,汉朝
即“额哲库哈番”。
(1)北洋政府时期为扩大中国本部的范围,并加强对边区的统治,于本部十八省的西北两边设置四个特别行政区,即绥远、热河、察哈尔、川边。(2)国民党政府时期于省、市、县及设治局四种行政区划以外,或因外交关系
官名。三国魏改民曹尚书置,为五曹尚书之一。两晋、南朝皆置,为尚书省左民曹长官。魏、晋、宋、陈皆三品,梁十三班。北魏初亦置,后改置度支尚书。唐人修《隋书》,避唐太宗讳,改称“左户尚书”。官名,三国魏改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