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作坊
见“作坊”。
见“作坊”。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佐驾部中大夫、小驾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驾部次官。宣帝即位
明代铨选方式之一。布政使、按察使员额有缺,由三品以上官会推,称为会举。见《明史·选举志三》。
保的办事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县各级组织纲要》的规定,乡(镇)之内编制为保甲,每保以十甲为原则,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保设保办公处,置保长、副保长
官吏名,东汉置,掌刑狱文书。《后汉书·朱儁传》:“熹平二年,(太守尹)端坐讨贼许昭失利,为州所奏,罪应弃市。儁乃羸服间行,轻赍数百金到京师,赂主章吏,遂得刊定州奏,故(尹)端得输作左校。”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林麓禁令守护。《周礼·地官》: “林衡,每大林麓下士十有二人,史四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中林麓如中山之虞;小林麓如小山之虞,”“掌巡林麓之禁令,而平其守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于济宁卫设管河指挥一人,掌河堤防卫之事。
见“焕章阁”。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
执行专门职务的警察组织。北洋政府时期的专职警察队有保安、侦缉、消防、交通、巡逻等警察队。隶属于京师警察厅。这些警察队一般实行三级队制,即大队、分队与小队,人数众多,仅保安、侦缉、消防三队,就拥有巡官长
见“子城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