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路都统司
参见“都统司”。
参见“都统司”。
参见“大理寺左寺”。
转运司、转运使简称。
官名。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508)改光禄勋置,十一班,位列十二卿,掌宫殿门户及一部分宫廷供御事务。有丞、功曹等属官,领守宫、黄门、华林园、暴室等令。陈因之,三品、中二千石。北齐置为光禄寺长官,掌宫殿门
杂号将军名,东汉末年袁术置,掌率军征伐。《三国志·吴书·孙坚传》:“(孙坚)与袁术相见,术表坚行破虏将军,领豫州刺史。”
官名合称。北魏明元帝永兴四年 (412)七月,“置四厢大将,又放十二时,置十二小将”。(《魏书·太宗纪》)职掌不详。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
官署名。明朝于各王府置,隶王府长史司。置典仪正一人,正九品,典仪副一人,从九品。掌陈仪式。
官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置,属秘书省司天台,正五品上,掌司四时及其方之变异。宋初沿置,隶司天监。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隶秘书省太史局。元朝以春官正兼,正五品,隶太史院。明朝沿置,
指魏、晋、南朝所置各种名号护军,如“振威护军”,“安远护军”、“镇蛮护军”、“抚夷护军”等。统兵,职掌同将军,而位低于同号将军。
官名。隋初置,员额二人,属内侍省。唐沿置,掌纠察宫内不法,每年傩祭(腊月驱逐鬼疫的仪式)时监视出入。员额六人,秩正七品下。
官署名。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掌郊庙祠祭奏乐之事。乾隆八年(1743)改神乐观置。设知所为主官,下设提点、协律郎、司乐等官。十九年,改称神乐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