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职掌参见“司鼓中士”。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于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恰克图各地均设置审判处,相当于地方审判厅。其审判管辖区域与各该地区参赞或民政员管辖的区域相同。其职掌为地方案件第一审及初级案件第二审。各地审判处设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四方习俗民间掌故以诏告君王。《周礼·地官》:“诵训,中士二人,下士四人,史二人,徒八人”,“掌道方志以诏观事,掌道方慝以诏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则夹王车”。官名
官名。西晋惠帝置,与左、右、前卫率各领一军,宿卫东宫,亦任征伐,地位颇重,五品。东晋初废,孝武帝太元 (376—396) 年间复置。南朝宋废。东宫武官名。见“太子左卫率”。
左士师和右士师合称。参见“左士师”、“右士师”。
北魏“中书教授博士”、“中书教学博士”的省称。
官名。清末大清银行内所附储蓄银行主官。光绪三十四年(1908)设。定额一人,由大清银行执事中奏派。掌理全行事务。
阶官名。金、元教坊阶官。金二十五阶之最末一阶,秩从九品下。元十五阶末阶,从八品。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教坊官,自从四品起,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下,称和节郎。见《金史·百官一》,参看“教坊”条。
北洋政府选拔外交官与领事官所实行的考试制度。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考试令》的规定,外交官、领事官的考试与文官高等考试合并举行,典试官即由高等考试典试官兼任,襄校官
官署名。宋徽宗大观元年(1107) 尚书省置,以执政兼领,下设详议官,掌议定礼制。政和三年(1113),修成五礼仪注,遂罢。官署名。宋置,掌“凡礼制本末,皆议定取旨。以执政监领,有详议官二员。”见《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