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礼》秋官之属有掌囚下士十二人,掌拘囚罪犯。北周依《周礼》置掌囚中士,正二命;掌囚下士,正一命。属秋官府刑部中大夫。
参见“十威将军”。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不遇类科目。证圣元年(公元695年)诏举,张漪及第。
官名。三国魏始置,为大臣加号,意谓与三司即太尉、司徒、司空礼制、待遇相同,许开设府署,自辟僚属。两晋南北朝因之。北周置为勋官,九命; 武帝建德四年(575),改“开府仪同大将军”。隋置为散官名号,初为
官名。清末置,为军咨处的长官,军咨处改府以后,为军咨府总务厅的主官。参见“军咨处”及“军咨府”。
节度判官之省称。
官名。突厥置。为突厥王的侍卫之士。是突厥语的音译,意译为狼,因突厥人自称为狼的后裔,故名此以志不忘旧。
官署名。秩正五品。设于元成宗元贞元年(1295),隶上都留守司。职掌同大都税课提举司。置提举二员,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
官名。即尚药奉御。
官署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由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改名。监治本道诸路,为内八道监司之一,隶御史台。设使二员 (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正五品)、经历一员 (从七品)、知事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