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膳令
官名。渤海国置,司膳寺长官。
官名。渤海国置,司膳寺长官。
官名。北魏孝昌二年(公元526年)置望士队四百人,取勋戚之族有武艺者为之,充任宿卫。北齐因其制置左右勋侍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左右宗伯中大夫。其职掌据《隋书·礼仪志》所载为“掌陪左右庶士而守出入,则服
官名。民国置,为财政部副长官,主管常务工作。相当今天的财政部副部长。
公府诸曹之一。《左传·昭公十四年》记晋国“叔鱼摄理”,理即掌刑罚之官,由此推之,理曹之职可能亦是掌刑罚。东晋初,晋元帝镇东丞相府置理曹,设理曹参军以掌理曹事。
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负责办理火食。
官名。周朝置。《左传·哀公元年》: “宿有妃、嫱、嫔、御焉。”杜预注:”妃、嫱,贵者; 嫔、御,贱者,皆内官。”历代沿置,有三嫔、六嫔、九嫔等名号。北魏孝文帝设三嫔位视三卿、六嫔位视六卿; 北周设六嫔
官署名。清末军咨处第四厅所属机构。宣统元年(1909)设。负责绘制军事地图。置局长一人,由第四厅第三科科长兼任,下设经理委员、艺师、科员、艺士若干。三年,改属军咨府。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木司次官,佐司木中大夫掌木工之政令。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遂为司木司长官,称司木下大夫。宣帝即位,复置中大夫后,遂仍为次官。正
官名。明洪武十四年(1381)改太医院使而置,一人,正五品,为太医院长官。二十二年,复改令为院使。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佐拟本部则例及一切章程草稿,会同各司筹拟各项奏咨、变通章程,拟复交议特别事件等。置郎中三人,员外郎四人,主事三人。
官员所执牌记。因多系象牙兽骨制成,故名。其上书写官员官衔、履历。始见于宋。欧阳修《欧阳文忠公集·早朝感事》:“玉勒争门随仗入,牙牌当殿报班齐。”明朝正式定制,分为五种: 公、侯、伯曰“勋”,驸马都尉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