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蔬署提督太监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清考封授制度。定制,亲王以下,奉恩将军以上,除一子袭封外,其余诸子年至二十,例应考试马、步骑射及满语,分别等第封授,称考封。
官名。清末海军部军储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军储司事。由协都统或正参领充任。
官名。北魏置。统中军兵。《魏书·乐陵王传》: “后除 (拓跋思誉) 使持节,本将军,领护匈奴校尉,都督,中军都将。”参见“都将”。
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设置,见“护国军军政府军务院”。
官名。清朝内务府营造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催总”设,用八品衔。掌理铁作之造铁器及管理匠役之事,并兼掌漆作。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统领铁骊部人兵马。
官名。掌供大内道场,由僧人担任。唐肃宗至德年间以僧人元皎为内供奉,此为内供奉之始。官名。唐武后长安二年(公元702年)始置,是一种加衔。御史之资浅者,其衔内加“内供奉”字样,有侍御史内供奉(或称侍御史
杂号将军名,三国刘备置,掌征伐或驻守。《三国志·蜀书·马忠传》:“(建兴)十一年,南夷豪帅刘胄反,扰乱诸郡……忠遂斩胄,平南土。加忠监军奋威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八班,与爪牙、龙骑、云麾将军代旧前、后、左、右四将军,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八班。陈沿置,改为拟四品,比秩中二千石。
国民党政府时期,对于上校以下军人的惩戒事务,由军政部及海军部兼理。凡受弹劾的上校以下军人,由军政部或海军部发交各主管署司,按照陆海空军各项军事法规或规章进行审议。最后送交各该部长官核定后,即可实行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