噶拉章京
即“噶喇依章京”。
即“噶喇依章京”。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三品,隶吐蕃等处招讨使司,亦作常阳帖城河里洋脱元帅府。置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
官名。清末各省巡警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每省一人,正四品,简任。任期三年,归督抚统属,并由民政部考查。掌全省巡警、消防、户籍、营缮、卫生事务,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设巡警公所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朔方王之下。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司仓下大夫属官,掌大、小麦的收藏和保管,下设麦仓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见“十猛将军”。
官名。唐末至五代,节度使兼支度使,其下则置此官,以主钱粮等开支诸事。
官名。元置,为储政院的佐官,员额二人,秩正四品。
官名。辽置,见“诸行宫都部署院”。
官名。明朝置于诸王府审理所,一人,正六品,掌王府中推按刑狱之事。
官名。清朝奉天府之主官。顺治十四年 (1657) 设,一人,由满人充任,正三品。掌理留都治化与其禁令,小事决之,大事以闻。乾隆二十七年(1762),始受盛京将军节制。三十年,改派盛京五部侍郎兼管。光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