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征都将
官名。北魏置。寇臻曾以中川、恒农二郡太守,振武将军任此职。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之二《寇臻墓志》。
官名。北魏置。寇臻曾以中川、恒农二郡太守,振武将军任此职。见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图版二○六之二《寇臻墓志》。
海关征税部海班洋员。其地位次于管驾、管轮诸职。见“征税部”。
宋朝公人与吏人合称。担任管理仓场、库务、馆驿、津渡、纲运、牢狱等具体事务者,通常称为公人,有衙前、专副、库子、秤子、拣子、掐子、所由、拦头、狱子、杖直等名目。担任狱讼、帐目、遣发、书写等文职者,通常称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王子弟封邑及公卿采邑中主祭祀礼仪。《周礼·春官》: “都宗人,上士二人,中士四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掌都祭礼。凡都祭祀,致福于国,正都礼与其
散官名号。北宋始置。前期为正六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罢。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置为选人新寄禄官,取代旧寄禄官留守、节度、观察判官。从八品。金再置为文散官,以授正七品下文官。元朝沿置
官名。元朝地方行政机构安抚司之职官,位副使之下。明清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系土官官署安抚司之职官。湖广、四川、云南等省设有。正七品。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四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与总部、比部、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遂罢。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改译经院置,属鸿胪寺,掌翻译佛经。官署名。宋太平兴国五年(公元980年)置译经院,八年(公元983年)改为传法院,属鸿胪寺。所掌为翻译经卷,润色文字。
官名。即仓部郎中,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仓部郎中。官名。唐龙朔二年(公元6 22年)改仓部郎中为司庾大夫,咸亨元年(公元670年)复旧。
见“户部榷关”。
禁卫军指挥机构。唐朝十六卫之一,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左奉宸卫置,设大将军一员、将军二员、中郎将二员,与右千牛卫统率亲近禁军,共掌侍卫宫禁及供御兵器仪仗,不领府兵。受朝之日,侍列于御座左、右,职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