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馆监府
官名。隋置,掌外国使者所贡献的财物。
官名。隋置,掌外国使者所贡献的财物。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老扈氏农正,趣民收麦。”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周朝对做官的庶人颁赐的禄田。《周礼·地官·载师》: “以官田、牛田、赏田、牧田任远郊之地。”郑玄注: “官田,庶人在官者其家所受田也。后泛指不属个人名户下的田地,由官府掌握。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民部中大夫属官,佐稍大夫下大夫掌本稍事务,下设稍正中士。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见“海事部”。
宋朝都督全称。参见“都督”。
官名。西魏、北周夏官府右武伯中大夫右骁骑率上士佐官,正二命。
参见“宗正少卿”。官名。北魏始置宗正少卿,北齐称宗正寺少卿,为宗正寺的副长官,隋唐至宋沿置。参见“宗正寺”。
官名。南北朝均置,职主城防。南朝宋江州彭城王大将军府有城局参军,见《宋书自序》;南齐都督会稽五郡、会稽太守、大司马府有此职,见《南齐书·王敬则传》;梁江州建安王伟镇南府有此职,见《梁书·文学·吴均传》
官署名。明清宦官衙门之一。通掌内史名籍,总督名职。明洪武十七年 (1384) 置,设令、丞、典籍等官司之。二十八年更定职秩,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下设左、右少监,各一人,左、右监丞各一人及典籍、长随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分五处。掌审理京师内外城不属地审厅管辖的一审案。审判采独任制。置刑、民科推事各五人,录事十人等。官署名。清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