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道按察司
即“四道提刑按察司”。
即“四道提刑按察司”。
官名。① 见“札鲁忽赤”②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属官。吴元年(1367)定,秩从五品,掌刑狱。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监府为五军都督府,改置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参见“五军断事官”。官名
匈奴官名,汉时匈奴设此官,位在诸王、左右大将、左右大都尉下,而在左右骨都侯之上。有自已的领地,有兵数千至一万。其民随水草的多少而转移。属官有千长、百长、什长等。参看《汉书·匈奴传》、《史记·匈奴传》。
官名。东汉末曹操、孙权皆置。领兵。典韦任职时为曹操随身侍卫。见《三国志·三少帝纪》、《潘璋传》。武官名,三国魏、吴皆置,位低于将军,掌领兵作战,或作侍卫官。三国时魏国典韦、吴国潘璋都曾任此官。《三国志
官名。西魏、北周时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属官,即“右中侍上士”,隋朝修史避讳改。详见“中侍上士”。
官名。清末国子监所属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三人。掌文书案牍。
官吏审核制度。“清理贴黄”的省称。明朝清理文武官员名籍,文职官由吏部稽勋司主持,每年春秋二季进行。凡官员升调、改降,则续附转贴; 事故官员则揭去贴黄,另填事故册。武官三年一次,由兵部侍郎一人主持,都御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指每遇缺出,先补此班一人,再有缺出则补彼班一人之间相补用授官之例。候补之官分为多种班,如正途班、捐班等等,皆按顺序依次轮流间相补授。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三班,与宁远将军等代旧“宁朔将军”; 普通六年(525)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陈沿置,列为五远将军之一,拟五品。武官名。南朝梁陈置,
官名。唐置,见“端尹府”。
官署名。清末海军部军学司所属五科之一。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宣统二年(1910),随司改属海军部。掌厘定海军各类训练章程,稽核训练成绩,筹拟雇用练船、教员、洋员。置科长、科员、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