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举状”。
官署名。即殿前司。
宫中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官名。明于刑部置照磨、检校,掌核对文卷,计录赃赎。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土地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为地政科。
武官名。北齐设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下。
官名,金朝置。正六品,掌平理狱讼、警察别部、总判院事。其佐官有副使一员,从七品,掌警巡之事;判官二员,正九品,掌检稽失,签判院事。见《金史·百官三》。
满语官名。汉译为“右参议”。
官名。辽朝北面官,总领延庆宫军民之政,为延庆宫长官。下设副使、太师、太保、侍中等职。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属官。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司胙官设,共五人。正六品。掌供祭祀之俎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