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职员令
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分前后两令,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每个品级内又分上、中、下三阶。后令于太和二十三年制定,后由宣武帝下诏颁行。后令除调整官职品阶外,又规定第一品至从三品不分阶,自第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两阶。又省并了一些官职。
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分前后两令,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每个品级内又分上、中、下三阶。后令于太和二十三年制定,后由宣武帝下诏颁行。后令除调整官职品阶外,又规定第一品至从三品不分阶,自第四品以下,每品分为两阶。又省并了一些官职。
官署名。即“典属清吏司”。
太子的称谓。《魏书·肃宗纪》“潘充华有孕,椒宫冀诞储两,而熊罴无兆,维虺遂彰。”
清朝纂修国史之机构。简称“史馆”。隶翰林院。康熙二十九年(1690),为修太祖、太宗、世祖三朝史始开,称“三朝国史馆”。以后续修“四朝国史”、“五朝国史”。乾隆十四年 (1749),以五朝本纪修成停馆
官名。又称“钦差”、“钦派”。明清对皇帝钦派外出办理重大军国事务官员之通称。明朝之钦差有出征、出使、巡视按察、专办某差之使命,总督、巡抚、经略、总理、巡视、抚治等官员往往冠此称。清朝职任更重,授自特命
指谏官的官署。《旧唐书·元稹传》:“既居谏垣,不欲碌碌自滞,事无不言,即日上疏论谏职。”
官署名。北宋卫尉寺置,掌收储军器衣甲。官库名。见“内弓箭库”。
官署名。明清都察院所属诸道之一。明洪武十五年 (1382) 置。设监察御史七人。南京都察院亦置,设监察御史二人。在本道之外协管工部,文思院,都知等监,兵仗、鞍辔、抽分竹木各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等五
官名。南朝梁曾置。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置为太常寺太社局长官,员一人,正九品,掌巡视四郊及社稷坛壝,主管其祭祀及扫除之事。官名。南朝梁置,属太常,掌祭社。见《通典·职官七·太常卿·两京郊社署》。
官名。闲驹监为西汉太仆所属养马诸监之一,《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闲,阑,养马之所也,故曰闲驹。”监置长及丞。东汉省。
官名。《周礼》秋官之属。周朝置。掌理都家狱讼。中士爵。《周礼·秋官·序官》“家士”,郑玄注:“都家之士,主治都家吏民之狱讼以告方士者。周官名。掌管家邑大夫采地的狱讼。《周礼·秩官·序官》:“都士,中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