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官食监
官名。三国魏置,位七品。或说属太官令。见《通典 ·职官一八》。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掌监膳食,属太官令。见《通典·职官十八》。
官名。三国魏置,位七品。或说属太官令。见《通典 ·职官一八》。
官名,三国魏置,七品,掌监膳食,属太官令。见《通典·职官十八》。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琉璃窑主官。掌窑事。顺治(1644—1661)初以汉司官一人充任。康熙元年(1662)改设满、汉各一人,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兼充,每年一更代。官名。清置,属工部,掌琉璃器具的制造及供宫
官名。西晋置。统宿卫禁兵,侍卫皇帝。属左、右卫将军。与虎贲、羽林、上骑、命中督并称二卫五部督。武官名。晋置武贲、羽林、上骑、异力、命中五督,以统领各种特选之兵。见《晋书·职官志·二卫》。
官名。清朝前锋营之职官。顺治元年(1644)定前锋营编制时称“噶布什贤侍卫”,十七年定汉名为前锋侍卫。位于前锋参领之下。共八人,左、右翼各四人。初制正五品,乾隆元年 (1736) 升正四品。掌分辖营众
官署名。五代始置。凡谏议大夫、司谏、正言,皆须别降敕许赴院供职者,方为谏官。由他官领者,需知谏院,以两省官充掌供奉、谏诤。宋初不置,仁宗明道元年(1032)始置。知院官六人,以司谏、正言充任,由他官领
官署名。辽朝置。负责督察党项别部。以契丹人充任。始置于圣宗太平六年(1026)。
官名。自隋唐始,皇帝出巡或亲征时指定亲王或大臣留守京城,得便宜行事,称京城留守; 其陪京和行都则常设留守,以地方行政长官和军事长官兼任。明朝以凤阳为中都,置中都留守司,设正留守一人,正二品,统凤阳、长
官名。北洋政府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设于文官高等考试典试委员会与文官普通考试典试委员会,掌理典试事务。
学校名。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置,定学官及生员五十余人,官给廪膳,培养波斯文译史人员。国家设立的学校名。元至元二十六年(公元1289年)置,隶属于翰林兼国史院。不久罢。延祐元年(公元1314年)复
东汉对有学识有品行的社会知名人士,常以重礼征聘而授予官职,称“聘君”或“征君”。后世也有沿袭以制者。
官名,汉置,掌开采铜矿、铸铜器。佐官有丞。参看“铜官”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