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
女子任博士者称女博士。《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文昭甄皇后》:“后年三岁失父。”注:“兄谓后言:汝当习女工,用书为学,当作女博士邪?”
女子任博士者称女博士。《三国志·魏书·后妃传·文昭甄皇后》:“后年三岁失父。”注:“兄谓后言:汝当习女工,用书为学,当作女博士邪?”
官名。见“前侍伯中大夫”。
官名。见“大理丞”。官名,北齐于大理寺卿、少卿之外置大理寺丞,为卿的佐官。隋初沿置,炀帝时改为勾检官,与大理寺正分判狱事。唐代复为大理寺丞,员额六人,从六品上,掌分判寺事,正刑之轻重。其断罪不当,则由
官名。《宋书·州郡志一》载:“秣陵令……(晋) 义熙九年(公元413年)移治京邑,在斗场。晋恭帝元熙元年(公元419年)省扬州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是东晋时扬州有禁防参军,至晋亡前一年始省。
礼部之别称。
官制用语。明朝凡幼童、白丁和商贾以捐纳而得入监为监生者称俊秀。或称“例生”。大都不入国子监读书,只候凭票选官。清朝专指汉人无“出身”而入仕者。武生行伍就文职者亦视于此。其捐输官职,止授从九品或未入流。
官署名。又称“总办秋审处”。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雍正十二年 (1734) 设。原以广西、四川二清吏司掌核秋审 (即录各省狱囚) 之案。至是,始遣各司满、汉员外郎各二人专办。后又设协办四人。乾隆十九年
宦官职名。明置,见“林衡署提督太监”。
武官名。西周设置,为司军队左右翼马政之官。郭沫若《金文丛考》谓左右戏是“三军之偏”,意即军队中的左右翼。而“繁即马饰繁缨之繁,荆假为旌。……左右戏繁荆盖言司左右戏之马政。”
见“三京留司御史台”。
官名。《周礼》秋官所属有布宪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宣布法令。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布宪中大夫,正五命,属秋官府。任此职者见《周书·薛善传·敬珍附传》:“子元约,位至布宪中大夫。”副职为布宪下大夫,正四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