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字典>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委任职技术人员任用资格

委任职技术人员任用资格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四日公布的《技术人员任用条例》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的公务员可任用为委任职技术人员:一、经普通考试各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或与普通考试相当的特种技术人员考试及格者;二、现任或曾任委任职技术人员经审查或考绩的人员;三、现任或曾任最高级委任职技术人员若干年以上经铨叙合格的人员;四、在立案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并在各官署曾任与委任职相当的技术职务四年以上著有成绩者;五、在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专科以上学校毕业者;六、在认可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并在主管官署登记的营业场实习四年以上或继续担任技术工作二年以上者;七、在认可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曾任与所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一年以上,较有成绩者,八、各种专门职业人员经依法领有证书并继续执行职务三年以上,成绩较为突出者;九、曾任有关技术的雇员五年以上,成绩优良者。

猜你喜欢

  • 肴藏署丞

    官名。即肴藏丞。

  • 县经学博士

    县学官名。北周置,《周书·孝义·张元传》载:“河北芮城人也。县博士杨轨等二百余人上其状,有诏表其门闾。”县博士之秩自三命至五命。县学教职。唐制自京县以下,各县均置经学博士一人,无品,掌教县学生徒。

  • 管河郎中

    官名。据《明会典》记载,明代于直隶、江南以管河郎中司河帑出纳;山东则以郎中与主事、副使分掌。

  • 学部咨议

    官名。清末学部之顾问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置。非实缺,无定员。分四等,一等视丞,二等视参议,均由学部奏派,三等视郎中、员外郎,四等视主事,均由学部委派。凡部有重要筹议之事,随时咨询。该官于教

  • 马军行司

    官署名。南宋孝宗乾道七年(1171)置于建康府(治今江苏南京),统侍卫马军司移屯军队。因设于临安之外,故称。迄南宋后期不变。

  • 关谷塞护道尉

    官名。晋置,《通典·职官十九》“晋官品”条,属于第九品者,在诸县署令长相之丞尉下有关谷塞护道尉。此为沿三国魏关谷塞尉而设,参见“关谷塞尉”。

  • 签书北枢密院事

    官名。辽置,为北枢密院的佐官。见“北枢密院”。

  • 丙署

    官署名,汉置,其长官为长,俸四百石,宦者,掌中宫别处。见《后汉书·百官志》、《后汉书·孝桓帝纪》。

  • 尚乘院

    官署名。见“尚乘寺”。

  • 太仓库员外郎

    官名。为明代太仓库的长官。英宗朱祁镇正统七年,设户部太仓库,各直省派剩麦米,十库中绵丝绢布及马草盐课关税,凡折银的都入太仓库,籍没家财、变卖田产等也入太仓库。因其专贮银,故又称太仓银库。由太仓库员外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