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
宣抚判官简称。
宣抚判官简称。
官名。清置,属内翻书房,见该条。
官名。北宋皇帝巡幸则置,为行宫长官。后避英宗赵曙名讳,改称行宫都总管。官名。辽置,有的属行宫都部署司,掌行在行军诸斡鲁朶(宫卫、近卫军)之政令,属行宫诸部署司的,掌行在诸宫之政令。见《辽史·百官志一·
官名。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佐吏,主监试经。南朝宋置,属内职掌人,为流外官。官名,汉置,为司隶校尉及诸州刺史属吏,为假佐之一,主监试经。见《后汉书·百官四·司隶校尉》。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至元二十九年(1292),由通政院分官四员,前往江南四省整理驿站,又称江南分院。成宗大德七年(1303)罢。
官名。北齐太子门下坊典膳局次官,置二员,正八品。隋朝沿置,正九品。唐朝为典膳局次官,置二员,正八品上。
君主给予臣下的荣誉待遇。《汉书·萧何传》记汉“高帝五年(公元前202年)奏位次,令萧何第一, 赐带剑履上殿, 入朝不趋。”
官名。北宋太宗雍熙二年(985)置,分左、右二使,简称骐骥使。初为骐骥院长官,后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
官名。北魏始于诸王府置祭酒,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均置东西閤祭酒。唐制员额各一人,秩从七品上,掌礼贤良,导宾客。
爵名。东汉列侯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食邑为乡者称乡侯,位次都乡侯。三国魏沿置。魏文帝定爵制,乡侯为第八等,位次县侯下亭侯上。晋亦置。南朝宋制官四品; 陈制官八品,秩视千石。唐以后皆废。爵名,东汉置。食
官名。北魏置为将军名号。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三品下,二十三年改为四品。金朝定为武散官,从五品中。元朝因置,从四品,宣授。明朝为从四品武官升授之散阶称号。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五品中称显武将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