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者的任官限制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规定,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至六载然后听仕,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以后听仕。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制规定,凡官员犯流罪已下应免官,至六载然后听仕,若所犯不应流而特配流者,三载以后听仕。
官名。秦置,掌列侯封爵之事。入汉因之,秩二千石。景帝中元六年(前144)更名主爵都尉。官名,秦置,汉因之,秩二千石,掌列侯封爵事。《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主爵中尉,秦官,掌列侯。景帝中六年更名都尉,
东汉黄巾起义军的领袖张角自称天公将军。《后汉书·皇甫嵩传》:“角称天公将军,角弟宝称地公将军,宝弟梁称人公将军。”
将军名号,凡将军皆掌征伐,加大司马衔则领尚书事。宣帝时置大司马车骑将军。《汉书·史丹传》:“宣帝疾病,拜高为大司马车骑将军,领尚书事。”又《汉书·韩(王)信传》:“神爵元年,代张安世为大司马车骑将军。
以官为氏的宗族,世袭官职。《左传·隐公八年》: “官有世功则有官族。”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置,分东、西二使,简称绫锦副使,为绫锦院次官。后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从
北洋政府时期由段祺瑞充任临时执政所组成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的统称。其内部机构有军务厅、秘书厅、武官厅、收支处、指挥处、庶务处、翊卫处、礼官处、医务处,职官编制不详。参见“临时执政”。
元朝地方监察官署名。设于世祖至元三十年(1293)十一月,置司雷州路。成宗大德元年(1297),併入广西廉访司。四年复立。为江南十道监司之一。参见“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五代置,掌抄录朝廷制敕以备修史。宋初不掌撰集之事。太宗淳化五年(994),始命官领记注之事,称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充任,起居郎、起居舍人并为寄禄官。神宗元丰(1078—10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云南、广西等省设有,系土府之长官。明为正四品,清为从四品。管所属之府事,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详“土官”。文职土官名。清制云南省置土知府二人:永昌府属孟定
官名。北魏置,秘书省属官。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