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赃者的任官限制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即有此种规定,如《汉书·贡传禹》记孝文帝时,吏坐赃者,禁锢不得为吏。唐代亦有对犯赃者任官的限制规定,如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三月诏:“内外官有犯赃至解免以上,纵缝赦免,并终身勿齿。”大中元年(公元847年)正月制:“今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未曾任刺史、县令或在任有赃累者,宰臣不得拟议。”对于有政治嫌隙者及其家属的任官限制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武后圣历三年(公元700年)七月诏:“其杨素及兄弟子孙已下,并不得令任京官及侍卫。”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汉代即有此种规定,如《汉书·贡传禹》记孝文帝时,吏坐赃者,禁锢不得为吏。唐代亦有对犯赃者任官的限制规定,如开元十年(公元722年)三月诏:“内外官有犯赃至解免以上,纵缝赦免,并终身勿齿。”大中元年(公元847年)正月制:“今后谏议大夫、给事中、中书舍人未曾任刺史、县令或在任有赃累者,宰臣不得拟议。”对于有政治嫌隙者及其家属的任官限制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唐武后圣历三年(公元700年)七月诏:“其杨素及兄弟子孙已下,并不得令任京官及侍卫。”
官名。北魏置。《魏书·公孙表传》: “太宗初,(公孙)表参功劳将军元屈军事,讨吐京叛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及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
官署名。宋朝置,隶卫尉寺,掌收藏有关大礼什物。官库名。宋置,属卫尉寺,掌收储有关大礼什物。
邮务人员职名。见“邮政总局”。
官名。金置,见“劝农使司”。
清朝官缺之一。即指漕运总督所辖各卫及守御所额设之职官。
见“台谏”。
杂任职名。唐置于太子家令寺,员额一百人,掌杂色工役。
官名。主管粮仓的小吏。战国秦置。秦汉沿置。《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 (饩) 自封印。”参见“啬夫”。官名,战国时即有此官,秦汉沿
见“大理金齿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
官署名。宋朝官府所设掌回易钱物的机构。北宋时各经略、安抚司多置。南宋初,都督府于建康(今江苏南京)及镇江等处置,并立库官赏格。国信所、安抚司、转运司及屯驻大军亦置。又有回易酒库,专以本钱经营造酒及贩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