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南朝宋置,东宫属官。见《宋书·符瑞志》。
官名。隋朝尚书省礼部所辖主客司长官,置二员,正六品上,文帝开皇三年(607) 加为从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为主客郎,后又改为司蕃郎。
见“管领本位下怯怜口随路诸色民匠打捕鹰房都总管府”。
官名。西魏、北周天官府宫伯中大夫前侍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掌收贮图书•勾稽簿籍等事。
官名。唐宋置集贤殿修撰,掌撰集文章。元亦置集贤院修撰一人,秩从六品。
官名,为左冯翊属官,掌池沼灌溉、保护河渠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名。唐于集贤殿置侍讲学士,元集贤院于侍讲学士之外复设侍读学士。侍读学士在侍讲学士之前,职掌品秩则同。参见“集贤院侍讲学士”。
魏晋与南朝时,世代执兵役的称为士,其家庭通称士家。士家的社会地位低于民户,魏时即规定士家不得与平民为婚姻。晋代有关于士家服兵役的具体制度:凡家有二丁、三丁者,均取一人,四丁者取二人,六丁以上者取三人。
民国时期文官任用方式之一。荐任官低于特任、简任,高于委任。北洋政府规定,在特任官之下,分文官为九等,第三、第四为荐任官,荐任官属于国务院或直属国务总理的,其任免和叙等均由所属长官经由国务总理呈请大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