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即“徕远清吏司”。
春秋时齐国所设治水官府的官吏。《管子·度地》: “管子对曰:‘请除王害之说,以水为始。请置水官,令习水者为吏、大夫、大夫佐各一人”; “后常令水官吏与都匠因三老、里有司、伍长察行之。’”
官名。简称左谕德。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始置太子左、右谕德各一员,分隶左、右春坊,正四品下,掌以道德教谕太子。其后时有废置。睿宗景云二年(711) 定置不废,职比散骑常侍。宋朝不常置,每立太子则随
散阶称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正六品下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正五品,宣授。明朝为武官正五品,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正五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德郎。官名。金、元、明皆置。金代官
监狱名。唐以后有御史台狱,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仍沿御史台之制于都察院附设监狱,称为都察院监。清代都察院不设监狱。
官名。清朝笔帖式之一种。即指定员之外所设者,如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设有。详见“笔帖式”。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仿《周礼》郁人置,北周沿置。春官府典祀中大夫属官,下设掌郁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参见“郁人”。
官名。北魏初置。太武帝始光三年(426)封礼曾任此职,随司空奚斤率军征夏赫连昌,位在雍州刺史之上。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改定官制后未见。见《魏书·奚斤传》。
出逃或逃亡在外的大夫、义同亡臣。《史记·田单列传》:“(王蠋曰)‘齐王不听吾谏,故退而耕于野。国既破亡,吾不能存……’齐亡大夫闻之,曰:‘王蠋,布衣也,义不北面于燕,况在位食禄者乎!’”
见“僧录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