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使
官名。参见 “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官名。参见 “山南江北道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明清大理寺所属机构,分掌狱讼复审工作。参见“大理寺左寺”。
官名。即尚书省六部次官。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尚书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为司列、司元、司礼、司戎、司刑、司平,六部侍郎改称少常伯,咸亨元年 (670)复名侍郎。
官名。明清礼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六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一人。又,南京礼科亦设一
官名。元于太禧宗禋院置同佥兼肃治神御殿事二人,为太禧宗禋院的佐官。
官名。明朝上林苑监置。一人,正六品,为监正佐官。详见“上林苑监左监副”。
官署名。为长宁寺的佐,官,见“长宁寺”。
科举制科之一。宋代设置,属于武类科目,于真宗、仁宗时诏举之。
①代理(某官),也称摄理。②官名。明朝置于北部边远地区,如辽东、宣府(今宣化)、大同、延绥等处巡抚多兼赞理军务衔。明末崇祯(1648—1644)时所置巡抚兼此衔者,则无边地、内地之分。官名。隋置,即“
武官名,明洪武中置府军后卫,为上直亲军之一,永乐以后沿置,掌守卫皇城北面及巡警京城各门。以指挥使为主官,下辖千户所。
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寺人,员额五人,在王的正内,为宫中近侍之官,掌王的内人及女官的戒令。北周依《周礼》置巷伯中士,正二命;巷伯下士,正一命。属天官府司内上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