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辽朝置。北面官,统领咸州路兵马,属长春路诸司,控制东北诸国。设详稳等职。
官名,西汉时西域诸国多设此官,为高级将领。《汉书·西域传·单桓国》:“辅国侯、将、左右都尉、译长各一人。”陆海军官佐等级名。见“中等官佐”。
官名。见《汉书·外戚赵皇后传》,所掌不详。
州分职吏名。晋代凉州设置,见《彭祈碑阴》,为军议从事的异称,掌参议军事。
①捍防守御据点。北魏于各要地置,地位与州等同,以镇都大将或镇将为长官,下设副将、监军及长史、司马、录事参军等属; 不置州郡的西、北地区则兼统军政、民政; 与州郡并置地区仅掌军政,若兼所在州刺史则仍兼掌
又称加捐指分。清朝任官方法之一。清制:凡京外月选官,均由吏部掣签确定分发何省或何衙门。捐纳章程规定,凡候补官,只要缴足规定额数捐银,即可要求指定分发至某省或某衙门,谓之指分。
官名。三国蜀置,尚书郎官名。亦作右选部郎。与左选郎、吏部郎同掌官吏铨选。见《三国志·杨戏传》。官名,三国蜀置,也称右选部郎,为尚书郎官之一,与左选郎、吏部郎共同掌管官吏铨选。《三国志·蜀书·杨戏传》:
官名。北魏始置,东魏、西魏、北齐沿置。隋、唐行台尚书省置,皆一员,隋朝为视从四品; 唐初陕东道大行台尚书省为正四品下,诸道行台尚书省为从四品下。与左丞掌分司纠正省内。高祖武德五年至九年 (622—62
传说夏、商每一卿官有三位大夫相佐,合称三大夫。《尚书大传》: “古者天子三公,每一公三卿佐之,每一卿三大夫佐之。”
官名。明清兵科之主官。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设一人,秩正八品。建文(1399—1402) 中改为正七品。清顺治十八年(1661)沿设,满、汉各一人。康熙四年 (1665) 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