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尚丞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左尚方丞置,为左尚署次官,五员。初为正九品上,玄宗开元(713—741)初升为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元年(685)改左尚方丞置,为左尚署次官,五员。初为正九品上,玄宗开元(713—741)初升为从八品下。北宋存其名而罕除授。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员额二人,官阶为职同监军。管理铅弹。
官制用语。初为兼官形式之一,即以他官暂时主持某一官署事务。亦称权知、掌知、监知、知某事等。唐朝以佐官代理长官亦用此称。宋朝派遣中央官员主持州、军、县等地方事务,多用此称,为“差遣”(即实际职务)形式之
见“武备院兼管大臣”。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司宪司次官,员二人,佐司宪中大夫掌本司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制用语。按班秩阶品授官,称为叙阶。唐朝有二十九阶。叙阶之法,有以封爵,有以亲戚,有以勋庸,有以资荫,有以秀孝,有以劳考,有除免而复叙者。凡应入三品五品者,皆待别制而进之,不然则否。
官署名。简称虞衡司。明清工部四司之一。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二人,主事四人。南京工部虞衡清吏司亦郎中一人,主事二人。掌理采捕山泽鸟兽之肉、皮革、骨角、羽毛等物,并司制造军装、
官名。西晋武帝太康(280—289)中始置,为尚书省六曹尚书之一,职掌不详。东晋南朝省,唯设殿中郎领尚书省殿中曹。梁末侯景曾改左民尚书为中尚书。北魏复置,领宫中兵马,典宫禁宿卫及仓库,或说领殿中、直事
官名。北周置。司武上大夫属官,佐其总宿卫军事,分置左、右。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
官署名,金朝承安四年(1199)改提刑司设。掌一路之司法刑狱、考核官吏,兼劝农桑。设按察使一员掌司事。元世祖至元六年(1268)设提刑按察司。二十八年,改称“肃政廉访司”。明初复设提刑按察使司,主管一
官场用语。又称奏削。即宋朝州以上官府和中级以上官员每年荐举选人改京朝官或任某种差遣的定额。参见“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