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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官

军职名。唐初,缘边军镇每五百兵士置一人,为统兵官,任期随兵交替。宋朝属都一级统兵官,受都头、副都头或军使、副兵马使管辖,位在承局之下。


(1)武官名。唐置《旧唐书·职官志二》:“凡诸军、镇,每五百人置押官一人,千人置子总管一人,五千人置总管一人。(2)低级军职名。宋代马步军“都”一级编制中有押官一职,在马军由军使、副兵马使管辖,在步军由都头、副都头管辖,地位在承局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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