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印将军
官名。明朝称挂军印的总兵官。如征虏大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平蛮将军等。参见“将军”。
官名。明朝称挂军印的总兵官。如征虏大将军、征南将军、征西将军、平蛮将军等。参见“将军”。
官署名。清朝内阁所属办事机构,分为满票签处、汉票签处。详“满票签处”、“汉票签处”。
官名。北齐置。参见“晋阳冶局”。
官名。北齐置为太府寺左藏署次官。隋朝沿置,四员,正九品。唐朝置五员,从八品下。北宋初存其名而罕除授。金朝改左藏库副使,隶太府监。
即“抹里”。
官署名。元朝置。秩正五品,隶上都留守司,掌宫内灯烛等务。原为典设署,武宗至大四年(1311)改为局。置大使二员,副使三员。
清朝吏目、巡检、典史之类佐杂官吏班次。详“班”条③。
官名。吐蕃官,小整事,与整事大相、副整事等共任国事。
在老师处有名籍承认师生关系,但并不一定直接受教的学生,称为著录弟子。《后汉书·张兴传》说:“声称著闻,弟子自远至者,著录且万人。”注:“著于籍录”。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为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涿鹿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涿鹿监”。
官署名。元朝军府等级。秩从四品,掌军七百以上,置达鲁花赤、千户各一员,俱从四品;副千户一员,正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