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火儿赤”。
官名合称。①十二卫所属亲、勋、翊三卫,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名为三侍。②隋炀帝时鹰扬府所领亲、勋、武三侍,非翊卫府,无此三侍。
清朝河道总督之俗称。清朝对河道总督的别称。见“河道总督”条。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一人,简任。掌佐院使管理本院事务,院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官名。清末置,为法制院的副长官,见“法制院”。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三十一年(1161)置,掌皇帝出行宿卫之事。同年罢。
官名。三国蜀置。杜琪与樊歧同时任此职,琪以此职行参军,歧领从事中郎。(《三国志·李严传》裴松之注引诸葛亮《公文上尚书》)。官名,三国蜀置,杜祺以武略中郎将行参军,樊岐以武略中郎将领从事中郎。《三国志·
官制用语。皇帝年幼即位,无理事之能,由大臣辅佐政事,称辅政。《三国志·魏书·三少帝纪》:“(齐王芳)景初三年正月丁亥朔,帝病甚,乃立为皇太子,是日即皇帝位……大将军曹爽、太尉司马宣王辅政。”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十五年(1145)置,吏部、户部各一员,礼部、兵部共差一员,刑部、工部共差一员,全称为主管尚书某部架阁库,掌收藏尚书省帐籍文案。官名。宋置,掌储藏帐籍文案以备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吏
学官名。西晋武帝咸宁(275—280)中国子学初置十五员,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年(385) 减为十员。协助博士教授国子学生徒儒学,南朝宋沿置,分掌《周易》、《尚书》、《毛诗》、《礼记》、《周官》、《仪礼》
汉代君主经常赐给臣下的奴婢、甲第、墓地、钱物等, 总称为常赐。西汉时常赐有奴婢、牛酒、甲第、钱、缯帛、东园秘器(棺材)、冢地、见《西汉会要·职官十二》“恩赐条”。东汉的常赐有钱币、衣服、衣冠、安车、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