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举学事司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于各路。掌一路州县学政,巡视所部学校,考察师儒,审批州军贡士以上奏于朝廷。每路选监司二人为提举学事。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时复置。
官署名。宋置,掌一路州县学政。岁巡所部以察师儒之优劣、生员之勤惰,而专举刺之事。崇宁二年置,宣和三年罢。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学事司》。
官署名。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3)置于各路。掌一路州县学政,巡视所部学校,考察师儒,审批州军贡士以上奏于朝廷。每路选监司二人为提举学事。宣和三年(1121)罢。南宋高宗时复置。
官署名。宋置,掌一路州县学政。岁巡所部以察师儒之优劣、生员之勤惰,而专举刺之事。崇宁二年置,宣和三年罢。见《宋史·职官七·提举学事司》。
官名。南朝梁置,为朝廷派驻诸州监察政务的官员,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流外三品蕴位。
官名。或称律学博士。三国魏明帝即位(226)始置,教授刑律,谘询法律。两晋廷尉皆置。南朝宋置一员,仍隶廷尉; 南齐沿置; 梁武帝天监四年(505)置胄子律博士,位视员外郎,三班; 陈置胄子律博士,八品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地官府载师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渔人中士四人,下士四人,掌捕取鱼类以供膳羞。北周仿佛其意,置掌堰下士,正
官署名。辽朝置。掌中京道赋税、度支、盐铁等事。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南京三司使司、西京计司,合称五计司。置度支使、知度支使、副使、判官等职。官署名。辽置,主官为中京度支使,属南面京官。道宗大康
见“两京郊社令”。
见“十武将军”。
官名。晋朝凉州刺史属官。州分职吏名。晋置,见“都水从事”。
官署名。北齐置,属太仆寺。设令、丞。领左龙局。官署名。北齐等置,属太仆寺,掌养龙马。见《隋书·百官中·太仆寺》。
官场用语。宋朝大臣、贵戚死,皇帝派宦官监护丧葬,称敕葬。
清朝官缺之一。亦称内务府包衣官缺。指专为具有内务府包衣身分之官员所设之额缺。有内务府郎中以下,未入流以上之额缺,皆由总管内务府大臣于内务府包衣内保题拣选,不准推升部院缺。惟坐办堂郎中、总理六库事务郎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