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服侯
爵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五品。
爵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五品下,二十三年改从五品。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千总。所设机构,均有额定人数。
指狱史,掌狱法。《汉书·丙吉传》:“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治律令,为鲁狱史。”“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由此可知,“狱法小吏”,即指狱史。
官名。简称江南司郎中。①清朝户部江南清吏司之长官。顺治元年 (1644) 设,满、汉各一人,皆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②清初刑部江南清吏司长官。顺治元年 (1644)设,汉一人。雍
官名。汉王莽置,为五威将军的简称。详“五威将军”条。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改右候卫为右金吾卫,其右翊府置,为长官,员一人,正四品下。掌领本府翊卫,督京城六街铺巡警。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命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北宋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左、右领左、右府为左、右备身府后置为长官,各一员,正四品,掌领亲信禁兵,侍卫皇帝左右。唐朝改名左右千牛府将军。
①官名。三国魏始置。为武官第四品。晋、宋、十六国后赵、后燕沿置。南朝宋置为“五威将军”之一,第四品。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职员令为第四品下,二十三年为从四品。②武散官名。金朝始置,以授正五品上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见汉书·樊哙传》,管理侯的家事,并可向皇帝上书,报告侯的情况。
官名。金置,属太府监。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改市买司为市买局,掌收买宫中所用果实生料诸物。以使为主官,从八品,下设副使。
官署名。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李自成农民军入北京后改明中书房而置。职掌仍因袭明朝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