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桥掾
官名。西晋置,属河南尹。
官名,汉置,为郡县属吏,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
官名。西晋置,属河南尹。
官名,汉置,为郡县属吏,掌交通及修道架桥等事。
即“举状”。
即“甘肃等处行中书省”。
居官守职。《孟子·公孙丑下》: “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冬官府司卉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竹工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 (581)罢。
官名。掌管改火。汉武帝太初元年把秦朝的典客改名为大鸿胪,其属官有行人、译官、别火三令丞。别火为狱令官,掌管改火。《论语·阳货》:“钻燧改火。”朱注:“燧,取火之木也。改火,春取榆柳之火,夏取枣杏之火…
官名。西魏、北周冬官府司皮下大夫胶工中士佐官,正一命。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督造钱币。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宋朝主管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简称。宋代书写文书和主管机宜文字诸职,如管勾机宜文字、主管机宜文字、书写机宜文字、主管书写机宜文字,均可简称“机宜”,又可与干办公事合称为“机干”或“机干官”。
官名。清末典礼院副长官。宣统三年 (1911) 设。一人,特简。佐掌院大学士总理院务。
官名。简称“州同”详“州同”条。官名。金元明诸代,诸州不设通判,而以同知为其副职。金制于节镇州置同知节度使,防御州置同知防御使事,刺史州置同知,分别为节度使、防御史、刺史之副。元制于上、中、下州亦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