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曹参军、行参军
官名。见“公府法曹”。
官名。见“公府法曹”。
见“内三院大学士”。
官名。明、清礼部之副长官。明朝始设,一人,正三品,与左侍郎同佐尚书掌部务。清沿明制,定满、汉各一人,从二品。宣统三年 (1911),礼部改为典礼院,遂废。详“礼部左侍郎”。
女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无定员,六品。
官名。唐天宝十一载(公元752年)改金部郎中为司金郎中,至德二载(公元757年)复旧。
参见“詹事丞”。
散官名号。洪武四年(1371)置,以授正四品内官。
官名。南宋御营使司、宣抚使司置,助理本署公事,位在提举一行事务之下。
官名。见“左右武伯中大夫”。
官名。宋初置,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从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改武经郎。
官名。① 见“札鲁忽赤”②元末朱元璋置,为大都督府属官。吴元年(1367)定,秩从五品,掌刑狱。洪武十三年(1380)改大都监府为五军都督府,改置中军都督府断事官为五军断事官。参见“五军断事官”。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