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礼》天官之属有染人下士二人,掌染丝帛之事。北周依《周礼》置染工上士,正三命;染工中士,正二命。属天官府太府中大夫。
官名。北周置,为都督中外诸军事府僚属。见《周书·杜叔毗传》。官名。北周末始置于大丞相府,掌奏乐之事。任此职者见《隋书·郭荣传》:“高祖总百揆,即拜相府乐曹参军。”北周于都督中外诸军事府亦置乐曹参军,任
官名。唐德宗贞元四年(788)罢崇玄馆大学士后置,与京都左右街大功德使、修功德使总领全国僧、尼之籍及功役。
官名。东晋改南夷校尉置,掌管宁州的少数民族事务。领兵,立府,置长史、司马、参军等僚属。四品。南朝沿置。宋四品,陈拟六品、比秩千石。官名。西晋置南夷校尉,秩第四品,东晋初改称镇蛮校尉。南齐亦置镇蛮校尉,
官署名。十六国后凉、后燕均置,设尚书为长官。麴氏高昌国置为八部之一,设长史、司马为正、副长官。西魏文帝大统十二年 (546)改尚书三十六曹为十二部,此为十二部之一,隶尚书省,设郎中为长官,或说亦置尚书
地方官州牧、太守与县令、长的任用,有时对其任用多有条格作具体限制。如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以至北周, 则有六条之制,凡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者不得居官。参见“六条课太守县令法”。
官名。明朝宦官十二监之一御用监置,设里、外监把总各一人,凡御前所用围屏、床榻诸木器,及紫檀、象牙、乌木、螺甸诸玩器,皆造办之。
官名。北魏置。《魏书·阉官传》:“(王质)迁为侍御给事,又领选部、监御二曹事。”参见“给事”。
官名。汉武帝时始置,隶大司农,佐平准令平抑物价。东汉置一人,秩三百石。和帝时改中准丞,以宦者为之。晋复旧称,隶少府。南朝宋避顺帝刘准名讳,改染署丞。南齐复旧名。北齐置为司农寺平准署次官。隋沿置,正九品
官名,汉置,为大司农属吏。《汉书·薛宣传》:“少为廷尉书佐、都船狱史,后为大司农斗食。”注:“师古曰:斗食者,禄少,一岁不满百石,计日以斗为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