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科之一。清代设置,属经济类科目。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 诏举, 试以策论。取中二十五人,均加升用。
东汉对有学识有品行的社会知名人士,常以重礼征聘而授予官职,称“聘君”或“征君”。后世也有沿袭以制者。
官名。北宋陪都应天府属官,或以京朝官签书推官之事,与判官同助理本府公事。
官名。元置,为徽政院的佐官。见“徽政院”。
官名,汉置,为乐府属官,二员,主领诸乐人。见《汉书·礼乐志》。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六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更”。
官名。清末度支部清理财政处长官。宣统元年(1909)设。二人,正三品,以本部左、右丞兼充。掌管理本处,总司清理财政事宜。
即寸白军。
官名。清朝太常寺之属官。乾隆四十年(1775)增设。二人,以满员充任,正九品。协掌相仪序事,备物洁器。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杂任职名。唐置,属公主邑司,员额二人,掌公主家杂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