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领人庶长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北朝史时因避讳改。视从五品。
官名。北齐置。原称第二领民庶长,唐朝人修北朝史时因避讳改。视从五品。
见“鸿胪少卿”。官名,为鸿胪寺卿之贰,即副卿、副长官。详见“鸿胪寺”条。
参见“正言”。官名。宋太宗端拱初改门下省左拾遗为左正言。见“正言”。
春秋战国时期对党正、卿大夫等的尊称。《礼记·乡饮酒义》: “乡人士君子,尊于房中之间。”郑玄注: “士,州长党正也; 君子,谓卿大夫士也。”
见“市舶司”。
官名。清末军咨处长官。宣统元年(1909)置。额设二员,由亲王、郡王、贝勒、大臣中特简。总领全处,通筹全国陆、海军及国防用兵事宜。三年,改军咨大臣。
即“札萨克喇嘛”。
官名。隋朝始设,又称“尚书都事”。隋初改尚书都令史为尚书都事,置八人,正八品,为尚书都省处理日常事务的官员。掌文书收发,稽察缺失,监印给纸笔等事。炀帝大业三年(607),移其职属都司郎(即左、右司郎中
监狱名。应劭《风俗通》谓“三王始有狱”,意思是中国到夏商周才开始有监狱。此种说法比较符合历史发展规律。夏代的监狱叫做圜土,今本《竹书纪年》说:“夏帝芬三十六年作圜土”,其所指年代虽不能确信,但反映了夏
官名。唐置于诸州,其秩上州正八品下,中州正九品下,下州从九品下。掌随长官出巡,赞导礼仪及考核属吏的勤惰。州参军事与典狱、问事、白直、执刀诸杂职掌组为州的参曹。
县令、县长的合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令、长,皆秦官,掌治其县。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減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后汉书·孝顺帝纪》:“且冻羌寇三辅,杀令长。”《后汉书·朱穆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