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仓名。元置,掌粮储之事,设大使、副使各一人。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秦置。属詹事,为厩长副贰,协掌厩中马匹饲养。汉因之,为太子家及皇后中宫官属。东汉省。官名,秦汉皆置,有的属厩令之副,佐厩令养马;有的属厩长之副,佐厩长养马;也有的厩无令无长,只置厩丞,则主厩事,
宋代三司内部机构,为户部五案之一。掌诸州上供钱帛。
清朝绿营军官副将之别称。清代对副将敬称协镇。参看“副将”条。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四年(公元1935年)十一月公布的《警察官任用条例》的规定,荐任警察官须具有下列资格之一始能任用:一、经高等警察行政人员考试及格者;二、曾任警察官或专办警察行政事务的荐任官经铨
即“东北面详稳司”。
西魏北周时考课太守、县令的法规。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度支尚书苏绰奉命制定考课太守、县令法六条,北周时沿用,其内容据《周朝律考·后周律考》的记载为:修身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
官名。南诏官,主商贾,由清平官、酋望、大将军兼。
官署名。见“刑科”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