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果校尉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正七品上。
官名。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置为正七品上武散官。宋朝沿置,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
武散官名。唐宋置,秩均为正七品上。
①官员各司己职。《左传·哀公三年》: “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也。”② 由官方出面兴办的事业。
官署名。金朝置。分设于防御州、刺史州等处,掌监察吏卒,维护治安。设司候、司判领司事,秩正九品、从九品。下设司吏、公使。官署名。金代置于诸防御州与刺史州,与军辖同管城壁。设司候一人,正九品;司判一人,从
官名。清末法部副长官。宣统三年(1911),改法部侍郎设。一人,正二品,特简。佐大臣管理部务。
国君或皇帝听朝之日。汉朝皇帝五日一听朝,会见大臣,议论政事。《汉书·于定国传》:“上于是数以朝日引见丞相、御史。”颜师古注:“五日一听朝,故云朝日。”后代沿称。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足元年(公元701年)诏举,冯万石等及第。
官署名。唐朝初年秦王、齐王府所领侍卫府之一,掌领帐内,侍卫、陪从。设官有统军、长史、录事及仓、兵、铠曹参军、别将、驱咥直等。太宗贞观(627—649)以后不分左右,见“帐内府”。
官名。唐朝太仆寺诸牧监副贰,上监各置二员,正六品下; 中监各置一员,从六品下; 下监置一员,正七品下。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废。
官署名。宋朝置,为尚书省内部之机构。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设,掌尚书省之印,由左、右司同领之。后代亦有沿置者。清朝中央各部院多设,为其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掌司印。
① 处理政府重大机密事务之官署。《北史·刘洁传》: “洁久在枢密,恃宠自专,帝心稍不平。”时刘洁任尚书令,“枢密”指尚书令治事之所。唐朝中期以后则专指枢密院。参见“枢密院”。② “枢密使”省称。③明朝
官名。宋置, 见“殿试详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