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酝署署丞
官名。见“良酝丞”。
官名。见“良酝丞”。
文书名。清朝的下行文。指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亦称“谕”,以别于对臣僚奏请而下达指示的“旨”。自雍正 (1723—1735) 以后,重要谕旨均由军机处草拟,经皇帝审定后颁发。
学校名。元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始置,教授亦思替非文字,即波斯文字,寻罢。见“回回国子监”。
官署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用司马光言,以比部之事归户部,设凭由、理欠、勾覆等案掌之。三年罢,其事复归比部。
官名合称,即令和丞,正为令,副为丞。在朝中,太常属官有太史令丞、太祝令丞、太宰令丞,卫尉属官有公车司马令丞、南宫卫士令丞、北宫卫士令丞,太仆属官有考工令丞、车府令丞等,见《后汉书·百官二》。在地方,大
乡、镇公职人员。国民党政府设于乡、镇公所,掌理文化事项。下设干事。
官名。西汉有侍中仆射,东汉改置祭酒,为侍中之长,不常置。南朝齐以侍中高功者为之。梁沿置,凡侍中高功者在职一年,诏加此官,与侍郎高功者一人对掌门下省禁令。官名,汉置,初称侍中仆射,以久任年高望重者为之,
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文散官,以授从七品上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从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从六品,升授。官名。金代武散官从七品上称忠武校尉,元、明为从六品升授。见《金史·百官上·武散官》、《元史·百官七·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由上都应办所改立,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隶上都留守司。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殿廷卫士名。明置,见“大汉将军”。
官名。见“司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