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亲主
西夏职官称谓。加于宗室重臣职称前,以示显贵。
西夏职官称谓。加于宗室重臣职称前,以示显贵。
官名。清末置,左右各一人,为理藩部的副长官。见“理藩部”。
官名,汉置,为仓曹的副长官,佐掾掌管仓库粮食等事。见《后汉书·百官一·太尉》,参看“仓曹掾”条。
官名,汉置,掌诏狱,王霸的祖父曾任此官。见《后汉书·王霸传》注。
即五等爵:公、侯、伯、子、男。详“五等爵”条。
官名。西魏、北周置,详见“宗侍下士”。
官名。清末陆军部承政司之长官。宣统二年(1910)设。掌承政司事。
官名。唐置,为盐院主官,掌卖盐。见《旧唐诗·食货志上》。
罪名。指官员或诸侯王、列侯违抗、搁置皇帝诏命。西汉武帝时始立废格、诅诽之法,多从重判处,或至于死刑。
官名,汉时东海中对马国、奴国、不弥国等置,为副长官。类似中国的副宰相。《三国志·魏书·乌丸鲜卑东夷传》:“东南至奴国百里,官曰兕马觚,副曰卑奴母离……东行至不弥国百里,官曰多模,副曰卑奴母离。”参看“
官名。①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普通六年 (525) 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拟七品,比秩六百石。②南朝梁武帝大通三年(529)置,专施用于境外,地位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