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藏教育司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蒙藏地方教育的调查事项;二、蒙藏地方各种教育事业的兴办事项;三、蒙藏教育师资的培养事项;四、蒙藏子弟入学的奖励事项;五、蒙藏教育经费的计划事项;六、其他蒙藏教育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蒙藏教育与隶属行政院的蒙藏委员会的关系甚密,故在教育部中另又设置边疆教育委员会,由教育部及蒙藏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以取得联络。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教育部。依照民国二十年(公元1931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教育部组织法》规定,其职掌为:一、蒙藏地方教育的调查事项;二、蒙藏地方各种教育事业的兴办事项;三、蒙藏教育师资的培养事项;四、蒙藏子弟入学的奖励事项;五、蒙藏教育经费的计划事项;六、其他蒙藏教育事项。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司事。蒙藏教育与隶属行政院的蒙藏委员会的关系甚密,故在教育部中另又设置边疆教育委员会,由教育部及蒙藏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以取得联络。
官名。十六国后赵石勒置。《晋书·石勒载记下》: “(石勒)旦召(王)假以为振忠都尉,爵关内侯。”
官名。元大德九年(公元1305年)置郊祀署,属太常礼仪院,秩从六品。掌郊祀行礼,兼廪牺署事。设令二人,从六品;丞二人,从七品。
见“制置茶盐使”。
授官制度。明朝文武官吏初授散阶后,历考得授本品中更高一阶散官。自正一品至从九品均置有升授之阶。
官名合称。唐太宗贞观十九年 (645)伐高丽,京城置留守,其后车驾不在京都则置; 东都(洛阳) 亦置;玄宗开元元年 (713) 改京兆、河南府长史为尹,通判府务,十一年 (723)太原府置尹,以尹为留
官名。北齐司农寺山阳部长官,属典农署。官名。北齐典农署令所属,掌管山阳屯田耕种事物。山阳,地名。
官名。西汉成帝时置,属尚书令,为四曹(一说五曹)尚书之一。东汉沿置,为六曹之一,秩六百石。其职掌说法不一。《后汉书·百官志》本注曰主公卿事,刘昭注引《汉仪》谓主常侍黄门御史事。《晋书·百官志》则以为主
官名。元明都设河泊所,掌收渔税。其长官为大使、副大使。见《明史·职官四·河泊所》,参看“河泊所”条。
官名。春秋晋置。下军将的副手,下卿爵。时晋置上、中、下三军,皆设将、佐。
官署名。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洪武六年(1373) 置,设郎中、员外郎各二人,主事四人。十三年改设郎中、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与总部、比部、都官部共掌刑法之事。二十三年改四属部为十二属部,遂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