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台尚书仆射
官名。北魏、北齐所设诸行台高级官员,为行台尚书令副职,尚书令缺或未置,则为行台最高长官,分左、右则左居右上。隋朝置为行台省副长官,左、右任置一员,视从二品。唐高祖武德(618—626)初,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正三品,左、右任置,掌贰行台尚书令事,武德五年、九年先后省并。
官名。北魏、北齐所设诸行台高级官员,为行台尚书令副职,尚书令缺或未置,则为行台最高长官,分左、右则左居右上。隋朝置为行台省副长官,左、右任置一员,视从二品。唐高祖武德(618—626)初,诸道行台尚书省各置一员,正三品,左、右任置,掌贰行台尚书令事,武德五年、九年先后省并。
①西周官署统称。《毛公鼎铭》: “王曰: ‘父, 已曰级兹卿事寮, 太史寮于父即尹。’”②同官僚友。《左传·文公七年》: “同官为寮。”③即“官”,通“僚”。参见“僚”。
官名。①文学侍从之臣。南朝梁置。《陈书·周弘正传》:梁武帝“普通(520—527)中,初置司文、义郎,直寿光省。”亦称司文侍郎。多选任文学、史学名士。②唐高宗龙朔二年(662)至咸亨元年(670)为著
①金朝派往诸路督察的官员之称。② 见“监临”。
官名。北齐置。东市署次官,佐东市署令掌邺城东市的事务。
官名。明朝六科属官。洪武(1368—1398)中改原元士而置,共八十一人,取六科为事之本源之意。二十四年,复改名给事中。官名。给事中的别称。明洪武二十二年,改给事中为源士。见《明史·职官三》,参看“给
①官署名。即秘书省司天台,唐武则天久视元年(700) 由太史局改名,独立为置,不隶麟台,其年又改浑仪监。肃宗乾元元年(758) 定名司天台。②官名。浑天监长官,武则天久视元年(700)改太史令置,其年
百官。《牧簋铭》:“牧,昔先王既命汝作司土”,“今汝辟百寮”。
官署名。元朝始置。隶万户府,设镇抚二人,蒙古、汉人参用。明朝沿置,隶卫指挥使司下,掌本卫刑名。设镇抚二人,从五品。隶锦衣卫下者。除掌本卫刑名及理军匠外,兼掌诏狱。洪武(1368—1398)末罢锦衣卫狱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在知北院贴黄下,为北枢密院掌诰命奏事官。又称“给事北院知圣旨事”。
官署名。清朝盛京五部之一。掌盛京戎政、邮驿及武职铨选之事。康熙三十年 (1691) 设。置侍郎一人,总掌部务; 堂主事二人,掌题奏文移及档案事务。下设左、右二司,左司掌驿站邮传事务,负责验看邮符和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