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工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元朝侍卫亲军机构。顺帝后至元三年(1337)正月,立宣镇侍卫屯田万户府于宁夏。四月,改为宣镇侍卫府。秩正三品。置都指挥使、副使等职。
官名。国民党政府于国民二十三年(公元1934年)在成立蒙古地方自治政务委员会的同时,并设置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其职任为指导自治并调解省县与盟旗的争执。其官署称蒙古地方自治指导长官公署,在长官之下设有
官署名。元朝始设,为行中书省所属机构。掌勘核刑名案件。设理问二人,副理问二人,知事一人,提控案牍一人。明、清沿置,为布政使司所属机构。明设理问一人,副理问一人,提控案牍一人。清于直隶、江西、江苏、浙江
即“哈思呼尔吉阿思罕尼拜察喇昂邦。
官名。西汉属将作大匠,有丞,主管将作大匠所用木料。东汉省。官名,汉置,属将作大匠,掌管大木材,供东园大匠用。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将作少府》。
即今天的律师,协助办理讼事的人。清代黄六鸿《福惠全书刑名立状式》:“被告抄状入手,乃请刀笔讼师。”
临时差遣监督军务的使职。西汉置。《汉书·刘屈氂传》:“太子召监北军使者任安发北军兵,安受节闭军门,不肯应太子。”东汉亦或置。灵帝时刘焉、刘璋皆以监军使者领益州牧。三国吴亦置。官名,简称监军,也称监军事
官名。北魏置。掌管东部少数民族事务。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三品中,二十三年改为从三品。下设护夷校尉佐之。北齐沿置,从三品官名。晋朝设有此官,或领刺史,或持节为之,掌护南夷。见《晋书·职官志》。
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土地、实物为主的俸禄制度。三国魏的官秩多沿汉之旧,官俸似亦同汉,但因当时承汉末大乱之后,财政困难,实际上尚不能如汉制支付。晋代实行占田制,品官有职田以充俸禄。此外并给谷、绢、绵、菜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丞相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乐”。